国内旅游简易合同,国内旅游简易合同模板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国内旅游简易合同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内旅游简易合同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旅游法全文?
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
(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***〉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)
朋友们自愿结伴自驾游,签一份“同行无责协议”,可不可以省掉不必要的麻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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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干所述的旅游是比较常见的休闲活动,一些人经常会自发的结伴出游。但由于旅游是户外活动,爬山涉水,徒步远足,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伤害,在同行的人之间因此会产生一些***。为了避免***,有些旅友就签了一些《承诺书》、《旅游公约》之类的协议书,约定旅游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由参加旅游的人自己承担,组织者和同行的人不承担责任。那么这些免责约定能不能免除组织者和同行者的责任呢?
“免责协议”有效。
如自驾游均是成年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他们签订的“免责协议”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,约定的内容是同 行的人中有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的伤害,其他人不承担责任。这些约定并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是合法有效的。一经签订,对各方都有约束力。
但在司法实践中就算签订免责协议,在出游发生意外时,***都很可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让同行人员承担一部分责任。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:“当事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的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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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邀。
每次和朋友们AA长途出行,大家都会心照不宣地签署一份免责声明。声明自愿搭伴,出行一切后果自负。那年徒步穿越雨崩,稻城亚丁,甚至还签下了生死状之后才出发的。
生死协议签的时候我当时以为是有法律效力的,事后数年,直至认识了一个律师朋友,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生死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,如果真的在旅行途中,同伴出了意外,那么领头人,也就是发起人依旧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,就像有些人约酒之前签下的生死协议,如果真的出了事,酒伴们依旧是要承担责任的。
每次出行依旧会签免责声明,也许,大家图的是一个心理安慰吧。
这方面,菇凉是小白,不懂。不敢擅自发表言论。
虽然签了一份“同行无责协议”,不出事可以,一旦出事,谁也逃脱不了责任,只不过承担的责任大小而已,就跟企业人员工伤一样,虽然你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险,但是出了事,企业一样要承担责任,重大事故相关负责人还要坐牢,所以欠这个协议只不过是个心里安慰,遇上个通情达理的家属,也许可以少承担的责任,遇上蛮不讲理的,吃不了兜着走,大家出去玩注意安全,只能自求多福吧!
谢谢邀请!
这办法不行。
现在有拼车旅游的、路途远的拼车上下班的、结伴自驾游的,既有友人同游的乐趣,又可以遇到困难互相帮助。普通情况下,友人之间只有道德上互助的义务,是没有法律义务的。
题主所提应为产生法律义务后,这份“同行无责协议”是否可以免除其法律上的义务,答案是不能免除。因为协议约定不能对抗法律上关于义务承担的规定。
比如说,两个人同游,一人受伤,另一人未予救助,也没有***取报警等措施,自己离开了。受伤之人如果因此导致严重后果,离开之人是要负一定法律责任的,即使有免责协议也不行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内旅游简易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国内旅游简易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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